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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所屬各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辦理他案應行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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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有關辦理「他」字案件之管考,依「檢察機關辦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實
    施要點」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