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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113 年 02 月 21 日
147
一百四十七、(協商判決、緩刑附條件之執行)
            緩刑附條件者,其條件之執行作業程序準用檢察機關辦理緩
            起訴處分作業要點之相關規定。協商判決宣告本法第四百五
            十五條之二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事項者,亦同。(刑法七
            四、七五之一、刑訴法四五五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