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推薦所屬人員參加行政院「公教人員出國進修研究考察」遴選作業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5 年 12 月 08 日
4
四  本部應適時就所屬單位中有志出國進修研究考察之同仁,舉行各種外
    語測驗,經選拔合格者列冊儲備,於每年度進修研究或考察項目核定
    後,就冊列人員中,合於本注意事項第二項規定條件者,擇優遴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