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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民法債編施行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第 20 條
民法第三百十八條之規定,於民法債編施行前所負債務,亦適用之。
修正之民法第三百十八條第二項之規定,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前所負債務
,並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