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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02 月 08 日
第 96 條
前二條申訴與再申訴之調查程序、應迴避之事由、決定及其他相關事項,
由保護機構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