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政風機構配合機關辦理採購應行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政風機構配合機關辦理採購應行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
民國 94 年 09 月 15 日
9
九、政風機構人員如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指定 (會同) 監辦採購時, 遇有政府採購法令規定之採購應迴避事項,應主動迴避;違反規定者 ,將視情節輕重依法處理,並追究單位主管監督不周責任。
憲法法庭判決
0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