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政風機構人員如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指定 (會同) 監辦採購時, 遇有政府採購法令規定之採購應迴避事項,應主動迴避;違反規定者 ,將視情節輕重依法處理,並追究單位主管監督不周責任。
九 政風機構人員如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指定 (會同) 監辦採購時, 遇有政府採購法第十五條各項採購應迴避事項,應主動加以注意並迴 避;如有違反該條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依法處理,並追究單位主管 監督不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