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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洽公民眾使用地下停車場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民國 102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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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如遇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車輛主體或裝(放)置於車輛內、外物
    品之損害,本分署不負任何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