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有意願參與本署短期志工遴選,應依下列程序為之: (一)填具報名表及履歷表送交人事室。 (二)本署受理報名後,由相關人員組成審查小組辦理面談,審視身心健 康、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責任心,審查合格後簽陳檢察長同意 後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