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提供應用之檔案,內容含有限制應用之事項者,應依下列方式,僅就 其他部分提供之。 (一)檔案可拆卷者,將不宜提供之部分抽離後提供應用。 (二)檔案不可拆卷者,將不宜提供之部分適當隱藏或遮蓋後影印提供應 用。 *本分署檔案室應將檔案部分抽離、隱藏或遮蓋情形註記於檔案應用 簽收單,告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