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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人員服制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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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矯正人員執勤時,得戴白色鋼盔 (如附圖十七) 或深海藍色便帽 (如
    附圖十八) ,帽徽依第五點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縮小製成,鋼盔帽絆
    皮色與帽色同;便帽顏色與制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