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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及所屬各署檢察官偵辦案件審慎起訴應行注意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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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及所屬各署檢察官偵辦案件審慎起訴應行注意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5 月 13 日
8
八、受理告訴乃論案件,於簽發傳票時,得附撤回告訴狀例稿一紙,載明 當事人自行和解,如已達成和解迅將撤回告訴狀寄還檢察官,可免到 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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