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賠償責任 駐點人員執行工作期間應遵守本部工作規範,並密切維護各項軟硬體 設備、應用系統及資料庫之安全,嚴格遵守各項資訊安全及保密規定 。如造成本部或所屬機關軟硬體設備、應用系統及資料庫之毀損,或 因違反保密責任而造成本部或所屬機關之損害,廠商及駐點人員須負 連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