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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收容人申請寄入郵包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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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應退回之物品,若拒不退回者,該項物品提經所務會議議決後銷毀,
    該收容人日後禁止再請同一寄件人郵寄包裹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