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三等考試監獄官類科及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類科錄取人員訓練請假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三等考試監獄官類科及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類科錄取人員訓練請假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01 日
7
七、受訓人員於矯正署研習期間一律住宿,未經核准者不得外出,逢星期 三夜間、例假日及其前一日夜間准予外出或外宿。外出者應於夜間十 時前返回,外宿者至遲應於收假日凌晨五時後至收假時間前返回。
憲法法庭判決
0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6
立法理由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