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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三等考試監獄官類科及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類科錄取人員訓練請假注意事項 7
民國 111 年 12 月 01 日
為培養初任人員團體紀律,達成訓練目標,受訓人員訓練期間一律住宿,爰於修正規
定第七點中新增統一住宿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