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少年矯正學校學生累進處遇分數核給辦法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少年矯正學校學生累進處遇分數核給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6 月 30 日
第 7 條
受感化教育執行學生之累進處遇分數,依其執行期間每月十五分定其責任 總分數,以其總分數十分之四為第一等之責任分數,十分之三為第二等之 責任分數,十分之二為第三等之責任分數,十分之一為第四等之責任分數 。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0
立法理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