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負責管理候訊室、候保室之法警,應注意人犯之安全維護;並隨時維 持秩序,防止串證、串供或滋生事端。 負責管理之法警,發現人犯有傷病、身體不適或其他類似之陳情時, 應即作適當之處置,同時向上級長官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