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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女子監獄(含外役分監)受刑人返家探視應遵守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113 年 03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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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應持「家屬聯絡簿」供返家探視之配偶、親屬或家屬,簽章註明到家
    與離家返監之日期及時間,並記載返家探視期間之生活情形,於返監
    時交由場舍主管審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