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如遇天災、事變、疾病住院治療或隔離、回監時遇車輛事故或有其他 不可抗力等因素,無法按時回監者,應先以電話報告本監(本監聯絡 電話:○四-二三八四○九三六轉三七一),由本監另行指定回監期 日,回監後應檢具足資證明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