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設置廉政會報作業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12 月 08 日
6
六、本會報召開會議時,得視需要邀請有關機關人員或相關人士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