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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訂於114年12月12日(星期五)晚上5時至9時止,進行系統維護作業,作業期間將暫停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現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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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行政執行處財物盤點實施計畫
- 法條內容
法條內容
六、實施方式:
(一)盤點前由秘書指派人員協助財產管理人清點。
(二)盤點人員發現財物有不符或不堪使用之情形,應通報財產管理人員
處理。
(三)財產管理人員依規定編造財產目錄及明細清冊陳報處長後備查。
(四)盤點人員編組:
由秘書召集人事、會計、專員、組員及秘書室人員經實際盤點後編
造財產目錄及財產增減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