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收發室對於收容人家屬寄入之物品,如該收容人已出所,應按原寄件 人之住址退回。如無法退回者,得經所務委員會議決議廢棄之;另透 過輔導科舉辦之活動(如郵、書展)購得之物品,未及時送達時,處 理方式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