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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收容人針劑使用及管理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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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藥局管理人員應於每日下班前,將針劑定量存放於中央台,中央台主
    任管理員應點收上鎖保管,供夜間醫師看診使用,翌日上班,藥局管
    理人員應至中央台如數收回針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