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臺中少年觀護所收容人親屬送入菜餚、物品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臺中少年觀護所收容人親屬送入菜餚、物品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7 月 06 日
6
六 禁止送入物品經主管人員查獲,一律退回或登簿列冊予以銷毀或廢棄 ;送入之物品如經查獲有涉及不法者,將移送檢察署偵辦。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