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臺北看守所員工自律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
6
六  嚴禁員工或作業廠商替收容人代寄書信,代打電話,規避書信檢查或
    代送現金藉機詐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