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授課之訓練人員於日間擔任接受委託訓練、合辦訓練、高職學生短期 專精訓練或職訓援外等其他班次之課程授課者,其連同養成訓練課程 之合計時數,得不受前條最高超時時數之限制,並核實計給超時鐘點 費及兼課鐘點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