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檢察機關收受聲請人之聲請書狀,應儘速分案,且全卷密封。 案件於檢察官聲請羈押或起訴時,聲請案卷應另行函送或以密封袋併 送法院。惟在併送情形應於送審公文中註記已有被害人聲請獲知刑事 訴訟資訊之事實,以恪盡通知法院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