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辨別病死豬肉及處理應行注意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6 年 06 月 06 日
5
五、囚糧採購人員應落實各類肉品不得於例假日進貨,倘遇廠商未按規定
    進貨時,門衛應要求退回,俟上班再行進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