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 獎勵方式: 一 符合獎勵條件者,由各單位主管於每月月底造冊簽報,經教化科彙整 ,陳典獄長核准後頒發榮譽卡乙張。 二 受刑人獲頒榮譽卡者,可寄回家屬,依榮譽卡背面所核定之獎賞,向 本監獄辦理、增加接見,或其他獎勵。 三 獎勵時效以自發卡起三個月內使用完畢,逾期以棄權論。 (榮譽卡自 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