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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 69 年 07 月 04 日
第 5 條
區長、鄉鎮長,或其他依法令關於特定事項得執行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
職務之人員,就與其職務有關及該特定事項,應受檢察官、推事之指揮命
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