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委託研究計畫書內容應包括下列各項: (一)研究主旨。 (二)背景分析。 (三)研究方法與步驗。 (四)研究人員及分工配置、研究人員學、經歷、主持人及協(共)同主 持人參與政府委託研究計畫情形。 (五)研究經費。 (六)研究進度。 (七)研究預期成果。 (八)相關參考資料。 (九)GRB 表。 委託研究計畫如須出國考察,應另提出國計畫書,併委託研究計畫書 審查;考察報告應列為研究報告附錄或由委託機關存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