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洽公車位申請程序: (一)因洽公車位數量有限,洽公民眾如有使用洽公車位之必要應事先向 本分署駐衛警室電話(02-26326939#110) 預約。 (二)洽公民眾應先至本分署一樓大廳,以身分證、健保卡或其他可資證 明身分之個人證件領取臨時停車證後再行停車,並於洽公完畢後憑 證換回身分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