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服務時間: (一)每週一至週五上班時段,以半天(3 小時)為一個輪值班次。 (二)每日分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各一班 ,每班不超過 2 人。 (三)每週服務至少一次且每次至少服務三小時以上者。服務總時數至 40 小時以上者。 (四)學校推薦寒暑假實習生依各校規定學習時數辦理。服務期滿核給服 務時數或提供服務期間成績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