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戒治及觀察勒戒費用收取作業規定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戒治及觀察勒戒費用收取作業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7 月 29 日
4
四、受戒治人及受觀察勒戒人在所期間因特殊情事消費,如需動用保管所 預留戒治及勒戒費用時,應提出申請並經長官核准。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0
立法理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