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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督勤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12 年 12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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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員編組:
(一)督勤人員由本分署秘書室及政風室編組輪流擔任。
(二)督勤人員不支給任何費用,如參與或協助處理事故,得報領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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