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廢
律師登錄規則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律師登錄規則
廢止日期:
民國 91 年 11 月 20 日
第 4 條
已登錄之律師,復在其他法院登錄者,應由後登錄之法院,將登錄之年、 月、日及號數通知前登錄之法院。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