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本校接獲前點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申復後,應將申請調查或 檢舉案交性平會或第十五點第二項規定之初步審查小組重新討論 受理事宜,並於二十日內以書面通知申復人申復結果。申復有理 由者,性平會應依法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