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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第 30 條
監獄得自行或邀請外界團體或個人,辦理有助於受刑人社會生活及人格發
展之教化課程。
監獄得使具有專門知識之受刑人,協助辦理參與、實施或指導相關教化事
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