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收容人家屬參訪本監以每月辦理一次為原則,時間為每月第四個星期 三中午接見前,遇假日順延至下一個上班日,並於每月初於本監網站 、候見室等處公告當月開放參訪之日期及時間,俾家屬知悉。為便於 引導及解說,並掌控參訪品質,每次參訪家屬人數以二十人為限,且 同一名收容人家屬每次以三人為限,額滿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