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風業務督導考核實施方式如下: (一) 定期督導考核:每年舉辦一次,受督導考核對象以下一級政風機構 為原則,必要時得增加所屬各政風機構。 (二) 不定期督導考核:針對特定業務或個案,依據執行進度、工作需求 ,執行督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