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11 月 12 日
3
三、法務部於收受最高檢察署陳報之死刑案件時,應注意審核有無前點之
    情形為核准死刑執行之依據。(法務部核對表如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