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本會報置執行秘書一人,由主任秘書兼任之;下設「緊急應變小組」 及「安全檢查小組」,各組置小組長一人,分由總務司司長、政風司 司長分別兼任之,各組並置總幹事一人,分由總務司副司長、政風司 副司長兼任之;幹事若干人,由小組長遴選或請各單位輪流推荐,提 請本會報召集人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