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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各分署替代役公共行政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6 年 12 月 07 日
21
二十一、服勤單位應對所屬役男負起照顧及管理之責,並適時予以心理諮
        商及輔導;服勤單位管理人員或管理幹部嚴禁體罰凌虐或欺侮新
        進役男,並務使其能適應新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