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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民法物權編施行法
修正日期:民國 99 年 02 月 03 日
第 21 條
修正之民法第九百零六條之一之規定,於民法物權編修正施行前為質權標
的物之債權,其清償期已屆至者,亦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