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服勤單位應於役男分發後一個月內辦理折抵役期事宜,並報由本署 審查核定。 服勤單位應於役男服役期滿前三個月,依役男退役之月份造具退役 名冊,報由本署彙送內政部核發退役證明書,於服役期滿時轉發役 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