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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實施搜索扣押應行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8 月 30 日
20
二十、依本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實施附帶搜索,且係針對受搜索人之住居
      所或所使用之公共交通工具為之者,仍應有相當範圍之限制(例如
      :非指整棟樓房或整列火車、整架飛機、整艘輪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