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應行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113 年 06 月 04 日
2
二、適用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之案件為人身侵害犯罪、強盜罪、
    擄人勒贖罪、性侵害犯罪,或其他攸關被害人權益而經檢察官認有必
    要者。但不包括少年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