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辦理受刑人累進處遇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24 日
2
二、受刑人刑期六月以上,一年六月未滿者,入監當月報請編級;刑期一
    年六月以上者,入監次月報請編級;計分月份為編級後之次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