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的 有鑑於個人資料外洩之嚴重性及保護之必要性,為落實「個人資料保 護法」及相關規定,貫徹隱私保護,避免機關個人資料庫恣意聯結、 濫用及外洩,侵害人民隱私,特訂定本規範,俾維護機關使用及保管 個人資料之安全,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